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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积善,秦建梅
(青海省海东高原现代农业园区管理委员会, 青海海东 兽医师职称论文发表)
摘要:乐都区农业示范园区成建制整体上划海东高原现代农业园区,对于促进海东市现代农牧业高质量发展具有重要的促进作用。因乐都农业园区在基础设施、人才支撑、管理运行方面等与打造领先全省的市级园区有一定差距,提出了四条对策,共相关部门参考。
关键词:海东市; 农业园区;问题;对策
为深入落实青海省委“一优两高”战略,海东市委、市政府决定将乐都区农业示范园整体上划海东高原现代农业园区。区级园区整体上划市级园区,对于打造领先全省的集生产、加工、物流、研发、示范、服务等农业产业融合发展的典型样板和引领带动全市现代农业提质增效具有显著的推动效果。
1 建设现状
乐都农业示范园区于2008年启动建设,同年10月被省农牧厅、科技厅批准为省级农业示范园区,2010年12月成为国家科技部批准的青海海东国家农业科技园区两大核心示范基地之一。2013年12月被农业部认定为国家农业产业化示范基地,2014年7月被农牧厅认定为省级现代农业示范区。目前,建成并已运行的富硒果蔬高效种植示范基地3个、3 000头良种荷斯坦奶牛养殖场1家、万头生猪养殖场1家、年产10万t配合饲料加工基地2家,年产10万t生物有机肥生产、生态农业试验、工厂化食用菌周年生产、富硒农产品加工配送、蔬菜工厂化育苗、马铃薯种薯繁育等生产基地各1处,核心区建成面积210 hm2。2018年完成产值46 564万元,比上年增长11.7%;完成产业增加值25 902万元,比上年增长3.8%。乐都农业示范园区建设10年来,以规模化种养为支撑,以增加农民收入为主线,通过“生产+加工+科技”发展模式,培育形成了种薯种苗工厂化生产、果蔬高效种植、富硒农产品加工、生态养殖等独具特色的优势产业,为加快乐都区现代农业发展发挥了积极的促进作用。
2 存在问题
2.1 基础设施尚不完善
农业园区尚未建设统一排污管网,生产生活污水无法排放,核心区用水由乐都城区引入自来水供给,受高差影响,自来水压力不足,种养殖及加工企业用水始终没有得到有效供给,尤其是高店富硒扶贫产业园至今没有建设自来水供水管网,入驻企业依靠机井取水,井水碱性强、用水成本高。受供水困难和无法排污两大瓶颈的制约,专家工作站无法投入使用,养殖企业不敢扩充规模,富硒农产品加工体量偏小,初级粗加工比重高,精深加工占比低,加工企业利润较低,富硒农产品质优价不优的现象突出,企业对上游种植户带动乏力,利益联结不紧密,上下游产业关联度不高,富硒产业全链式发展态势尚未形成。
2.2 专业技术人才缺乏
乐都区农业示范园区的建设是基于原园艺场的国有土地而展开,乐都区政府于2009年设立农业示范园区管理委员会机构之时,将园艺场拥有的国有土地及在编在职人员一并划入农业示范园区管理委员会统筹使用,由于园区吸纳的原园艺场从事农业生产性工作的职工所占编制比例较高,园区调入或招考的农学、设施蔬菜栽培、园艺、食品保鲜加工等专业的技能型人才数量有限,优秀农业科技成果转化应用缓慢。
2.3 入驻企业土地租赁费拖欠严重
农业园区81.76 hm2国有土地由宏恩科技有限公司乐都分公司、圣地生态农业发展有限公司、畜盛牛羊育肥有限公司、太丰农牧科技有限公司、泓辉农业科技开发有限公司、天露乳业有限公司奶牛养殖基地、海东大樱桃研究院、喜洋洋农副产品有限公司、青海大美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和深冬蔬菜销售有限公司等10家企业租用,租赁面积分别为12.01 hm2、30.71 hm2、2.66 hm2、14.8 hm2、7.2 hm2、6 hm2、6.67 hm2、5 320 m2、3 940 m2、7 860 m2。目前,大多数企业生产规模小、效益低,租赁费拖欠现象比较严重,截止目前,共拖欠国有土地租赁费702万元。
2.4 缺乏市场化运行平台
园区管委会是行使日常管理及服务职能的事业单位,由于在基础设施配套建设及管护、土地流转费收取、温室的开发利用、蔬菜种苗生产以及物业管理等方面无法直接参与经营,国有土地、基础设施等有承包及维护、休闲观光农业资产开发利用效能低,管理体制不顺的矛盾较为突出。
3 对策
3.1 强化基础设施建设,保障农业产业长足发展
为促进农产品加工基地扩大生产规模,树立自主品牌,建立种养基地,建议市(区)政府通过杨家水库建设为深沟核心区和高店富硒扶贫产业园规划日用水量为1.5万t供水管网,满足未来生产生活用水需求。建议市政府协调供水集团为核心区增加日常供水量,解决生产生活用水不足的困难,建议市(区)政府在109国道拓宽工程中为农业园区预埋排污主管道,生产区内排污管网通过争取项目和企业自筹进行建设,解决园区无处排污困境。通过给排水管网建设,加快推进企业用好用活土地、资本、科技、人才、信息等现代要素,创新发展体制机制,千方百计打通先进生产加工技术进入农业园区的通道,积极创新联农带农激励机制,建立与基地农户、农民合作社“保底+分红”等利益联结关系,使企业和农户形成利益共享、风险共担的产业化经营共同体,形成农业农村经济发展的新动能。
3.2 强化农业科技创新,提高新技术转化应用能力
园区要借助建成的科技平台,以市区两级园区人才、设施、资金等生产要素全面整合为契机,担负起农业高新技术传授者和播撒者的责任,引进高素质人才,带动园区业务骨干提高业务水平和知识技能,千方百计鼓励专业技术人员利用高科技、信息化对农业的支撑作用,发挥政策优势和服务优势,积极打造全市一流的专家工作站,为全市规模经营户、家庭农牧场、专业合作社、种养殖大户、农业企业经营者开展规模种养、农产品加工、电商物流等创业创新提供“演练场”和“大舞台”,引导农民通过与企业加强合作,开展订单种植和养殖,全力打通二三产业增值收益分享通道,促进利益联结、共享机制的形成。
3.3 强化国有土地管理,提高土地利用效率
土地是农业赖以发展的基础,也是企业集聚、产业集群的重要支撑。乐都园区81.76 hm2国有土地被10家企业租赁使用,有的企业在长达十年时间当中,自始至终没有交纳土地租赁费,主要原因是引进企业规模小,品牌意识不强,市场观念落后,产品以粗加工为主,产业衔接不紧密,全链式发展产业能力弱,增值潜力不足。针对企业存在的问题,将对生产规模过小、带动能力不足、长期占用土地资源而效益不明显的企业,以相关法律法规和农业产业园建设发展的有关政策为依据,进行清理整顿,腾退土地资源供实力强劲、发展前景广阔、带动农民显著的富硒农产品生产加工龙头企业使用,扶优做强以乐都长辣椒、紫皮大蒜、马铃薯、小杂粮、绿壳蛋鸡、牦牛肉等特色富硒为原材料的加工业,开发科技含量高、附加值高富硒产品,打造产品研发—种植—加工—销售为一体的富硒农副产品产业链,提升农产品物流配送能力,积极构建“互联网+”电子商务新业态为销售模式的农产品现代流通体系。
3.4 申请成立农业开发公司,拓展服务功能
建议成立海东现代农业示范园区开发建设有限公司,由海东农业示范园区管理委员会管理,经营范围包括种植、养殖、购销、农业观光旅游、科技示范推广、良种繁育、物业管理等。其主要职能是发展第二、三产业为重点的加工包装、运输、基础设施建设、商贸等。采取有效措施收缴入驻企业土地和温室租赁费,发展育苗、蔬菜种植、富硒农产品深加工为重点的特色农业,帮助企业大力开展订单农业,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发挥管理、服务、协调、融资等功能,搭建融资平台,开展招商引资工作。
本文来源:《农业开发与装备》杂志/期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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