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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机社会化服务体系的基本框架和运行机制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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呼海龙

(第六师五家渠市农机技术推广站,新疆五家渠  农业管理论文发表

摘要:为推动我国农业现代化发展进程,提出建设健全农机社会化服务体系的建议。首先站在宏观的层面上解读农机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的意义,在此基础上对农机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的基本框架与运行机制作出较深度研究。希望该类服务体系的建设与完善,能解除当下新疆兵团农业机械化发展后劲不够、农业结构不完善等问题,进而全面提升农机作业生产效率。

关键词:农业机械化;社会化服务体系;基本框架;运行机制;分析与研究

引言

现阶段,我国正处于由传统农业向现代农业转型的过渡时期,内外部多种因素对现代农业持续发展进程形成限制,具体凸显在农业人口增加与有效耕地面积减缩、农业用水资源开发效率偏低。过度依赖化肥及农药等提升农产品产量等,最终影响农作物产量、降低局部地区农田地力甚至破坏农业生态系统等。在新世纪中,全国各地区全力倡导发展现代化农业,而以上目标的实现一定要以技术为支撑[1]。建设农机社会化服务体系,能明显提升农业化服务与计划经济体制间的适应度,提升广大农民群体的经济收益水平,助力于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进程。

农机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的意义分析

加大对该体系的建设力度,是推动现代农业发展的主要内容之一,也是农业机械化目标实现的必经之路。另外,农机社会化服务体系的建设效果与完善程度,也能间接呈现出一个区域中现代农业的发展水平。农业产业是我国重要的支柱产业,其运营效益关系着民国经济增长速率,农业现代化是推动社会主义事业发展的重要基础,建设完善化的农机社会化服务体系,能够为本地农业发展提供更稳固的政策、经济与技术支撑,进而增强农民的生产能力、科学配置本地区农机资源、压缩农机生产作业成本、增加农业生产效益等,最终助力于本地农业产业的健康、持续发展进程,是保证新农村建设中获得更为强大的动力支撑[2]。农机社会化服务体系的特征有:①服务内容的系统化;②服务主体的多样化;③服务性质的社会化。

农机社会化服务体系的基本框架

2.1  基本要素

2.1.1  需求方:农机社会化服务为现代化农业发展的阶段性产物,农户是农机社会化服务的主体需求方,同时对服务体系形成过程产生直接影响。现阶段,我国农户生产具有成本高、风险承担能力差、服务需求强烈、对服务内容与形式要求多样化等特征。农机社会化服务体系的建设与推行,能迎合农户差异性、多样化的主观需求,全面提升其农业生产能力与收入水平。

2.1.2  供应方:其是社会化服务体系的构成要素之一,包括大中专院校、农机协会及研究会等。以与农机相关的服务机构以盈利为发展目的、且兼容自体经济效益的合作组织等,且发展目标与效益不同时他们将会为农户提供具体指导方案。

2.1.3  市场控制与基础条件:主要包括供求、价格、风险与竞争机制等。其能促使社会化服务机制面向经济市场,促进服务价格调度的灵活性[3]

2.2  服务的基本方式

2.2.1  主导型服务:地域或服务主体业务属性对供需两方关系形成直接影响,分别是服务供给者与需求者。在该种关系中,一方对另一方占据主导地位,可能存在被动服务的情况,这在很大程度上与政府目标相关。

2.2.2  平等合约服务:即供需两房通过签署合同或其他约定的方式,形成较为固定化的服务关系,其能事先明确预期价格与收益,推动农业生产稳定进行[4]

2.2.3  合作型服务:供需两方采用程度不一的合作、合伙形式,构成具有一些标准化营销与配置智能的合作社或协会等。伴随商品经济与市场化发展进程,该种服务形式较为广泛推行。

2.3  基本框架的建设

现阶段,我国农机社会化服务体系积极朝着市场经济体制方向发展,以上目标的实现过程包括组织创新、体制创新等方面。在农机社会化服务体系基本框架建设过程中,通常涵盖如下三个层次:

2.3.1  第一层次:为农户在机械化生产技术提供服务的产业组织,这是服务体系框架的基础部分。各类农机组织能依照等价互换的原则为农户提供生产技术服务,供应生产服务的单位至少要获得社会平均的利润水平,享受服务的农户要按质按价付费。虽然该种服务的收费形式属于私人服务类型,但是因为现阶段我国农业产业正处于连续建设规模化的经济发展格局,而以上服务体现出专业化、规模化特征,而服务价格也将有不断跌落的趋势,整体分析该种服务方式在推行过程中将会获得更高的经济效益。当下,对农机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效果形成直接影响的因素以优惠的产业政策、便捷高效的组织为主,故而在基本框架建设过程中,应全力培养、发展与拓展各类形式的农业服务产业组织,在短期内提升其组织化、企业化与社会化层次等。

2.3.2  第二层次:对应的是农机经营者及所有者提供多样化服务的企事业单位,其等同于建设农机技术推广、理论教育、讯息资讯、安全管理、检修保障、质量检测及农机产品及配件等为一体的保障体系。相关政府机关主管以及与农机服务相关的组织等,这是社会化服务体系中的重要构成,以上部门的职责只要是为农业产业发展提供公共性服务,该种服务是无偿的。有大量的研究指出,以上部门提供的服务类型越多,农业生产实践中获得的外部经济越显著,例如,政府主管部门应积极编制农业化发展战略、计划等,涵盖农机作业规范与服务“三包”要点等。还有,政府机关应定期向社会公示各地区农作物种植产品类型、规模、生产收费单价等有关信息,引导广大农户积极应用现代技术获取以上资讯,各农机服务机构组织也能动态化的了解市场行情,进而为更多的农户提供高质量信息。

2.3.3  第三层次:国家对农机发展进行整体规划,推动宏观调控与法制化管理,这能够为农机社会化服务的有效推行创造良好环境。当下,我国政府机关职能转型的侧重点是管理方法及内容,等同于将传统由行政管理为主导的形式转型为政策、法规管控等,利用引导性计划、政策性引导将指令性规划取而代之。

农机社会化服务体系运行机制分析

为推动新疆兵团农机现代化发展进程,创新农机社会化服务体系的运行机制是基础,这就需要建设一个利益统一、分工清晰且合理、功能完善、运转协调的组织体系。运行体制的基本框架始终要将各类农机专业户、合作社、机体以及个人农机服务企业为基础,将公益性与非公益性的农机经营者服务组织为支持,将协会的组织体制为枢纽,将市场经济效益机制为主要驱动力,始终以政府机关服务为重要保障的运转机制。

农机专业户、农机大户等是直接为农户提供服务的农机产业组织,其在农机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过程中体现出前瞻性特征,融入联合、股份制等现代企业体制是以上组织类型机制创新的关键点,进而在产权结构明确化的基础上,汇聚众多零散化的农机专业化,使其具有一定规模,推动我国特色农机服务产业的建设与发展进程,进而全面提升农业效益、生产能力等[5]。各类农机服务组织是促进农机产业组织为农业生产提供有效、优质服务的重要支撑,其机制创新点是分离各种服务组织的公益性、经济性职能,前者主要承担农机供应、检查与维修职责,后者需进行培训、推广、安全管理及质量评估等,进而真正建设国家投资、个体收入与服务绩效的正比关系。

结语

“改革始终在路上”,农机社会化服务体系是新疆兵团的主要发展任务之一,在体系建设与运行机制完善过程中,应始终立足于新疆地区农业改革发展实况,在实践中连续摸索与创新,结合本地农机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与推广过程中存在的主要问题,探析相应的处理方案。希望本文研究的内容对同行具有一定启示与借鉴,为我国农业现代化发展进程作出更大贡献。

本文来源:《农业开发与装备》杂志/期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