孙桂兰
(辽源市西安区灯塔镇农村经济管理服务中心,吉林辽源 农业管理论文发表)
摘要:我国农业发展真正到了从传统农业向现代农业转型跨越的新阶段,发展家庭农场是完善创新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的有效途径。通过家庭农场注册登记制度,明确农场认定标准、登记办法,正好顺应了新阶段我国农业生产的新变革。在我国发展家庭农场是打破农村家庭承包经营的一次有益尝试,是提高农业集约化经营水平的重要途径,是提高科学种养殖水平和培育新型农民的有效载体。发展家庭农场对我国实现乡村战略振兴,加速农业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关键词:家庭农场、集约化经营、农业发展
0 引言
2013年中央一号文件提出,鼓励和支持承包土地向专业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流转。其中,家庭农场的概念首次在中央一号文件中出现。2014年中央一号文件中,再次提出了要扶持发展家庭农场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并明确表示要在财政补贴、税收优惠、人员培训等方面出台扶持政策。我国农业发展真正到了从传统农业向现代农业转型跨越的新阶段,发展家庭农场是完善创新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的有效途径,通过家庭农场注册登记制度,明确农场认定标准、登记办法,正好顺应了新阶段我国农业生产的新变革。
1 发展家庭农场的意义
1.1 发展家庭农场是实现农业集约化经营、促进农业可持续发展的有效举措
集约农业是农业中的一种经营方式,集约经营的目的,是从单位面积的土地获得更多的农产品,不断提高土地生产率和劳动生产率。目前发达国家2个职业农民可以养活100个国民,而我国60个农民才能养活100个国民。因为我们的农业生产比较低效,土地利用率不高,生产方式又比较传统,无法达到规模化生产。所以必须走集约经营的道路,家庭农场的生产经营具有以市场为导向的企业化特征,能较好的维持和保护农业生产力,实现农业可持续发展。
1.2 发展家庭农场是增加农产品有效供给,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的有效载体,是促进农村农业发展的重要举措
有一定规模,并且登记注册商标的家庭农场,会比较注重自己的品牌,操作也更规范,由于农产品可以追溯到根源,它们会更注重食品的安全,家庭农场是法人,不是个体,它要生存和发展,就需要保证产品品质,从注册开始就形成了约束力。因此,发展家庭农场可以增加农副产品的有效供给,可以保障农村农副产品质量,是促进农村农业发展的重要举措。
1.3 加快培育和提升现代农业经营主体,是发展现代农业的关键所在,是促进农业发展的有效途径
家庭农场作为一个有效载体,在现代农业经营主体中表现最为活跃、最具生命力。发展家庭农场是推进科教兴农,培育新型农民的有效手段。作为规模经营主体,家庭农场比一般农户更迫切需要农业新技术、新品种、新设施,也更有能力接受推广和使用,成为实施科技兴农战略的主力军。把握家庭农场基本特征。现阶段,家庭农场经营者主要是农民或其他长期从事农业生产的人员,主要依靠家庭成员而不是依靠雇工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家庭农场专门从事农业,主要进行种养业专业化生产,经营者大都接受过农业教育或技能培训,经营管理水平较高,示范带动能力较强,具有商品农产品生产能力。家庭农场经营规模适度,种养规模与家庭成员的劳动生产能力和经营管理能力相适应,符合当地确定的规模经营标准,收入水平能与当地城镇居民相当,实现较高的土地产出率、劳动生产率和资源利用率。只有正确把握家庭农场特征,从实际出发,根据产业特点和家庭农场发展进程,才能引导农村农业健康发展。
1.4 发展家庭农场健全了农业生产经营体系
家庭农场在不改变农村土地集体所有制和家庭承包制的前提下实现规模经营,符合现代农业发展要求和生产特点,能更加有效、更加科学地推动农业发展,成为构建现代农业生产经营体系的一种重要组织形式。家庭农场比普通承包家庭更有能力接受推广和使用农业新技术、新品种、新设施,通过家庭农场的示范带动,引领一批农户熟练掌握先进科技、优良品种、农业机械等现代农业发展要素,进一步扩大了农业科技应用覆盖面,推动了农业实现良性发展。家庭农场围绕市场导向,以发展绿色、生态、特色农业为重点,通过规模经营销售,提高了产品市场竞争能力和获取合理的报酬及利润,促使农户用“自我积累、自我发展、自我调节”的方式来推动农业良性发展。
1.5 发展家庭农场是引领农业适度规模经营、构建新型农业经营体系的有生力量
当前,我国农业农村发展进入新阶段,应对农业兼业化、农村空心化、农民老龄化的趋势,亟须构建集约化、专业化、组织化、社会化相结合的新型农业经营体系。家庭农场保留了农户家庭经营的内核,坚持了家庭经营在农业中的基础性地位,适合我国基本国情,符合农业生产特点,契合经济社会发展阶段,是引领农业适度规模经营、构建新型农业经营体系的有生力量。从长远讲,提升我国农业市场竞争力必须尽快明确发展家庭农场的战略目标,建立健全相应的引导和扶持政策体系,促进农业适度规模经营发展。
1.6 发展家庭农场是实现我国农业微观组织及其经营机制创新的基本目标模式
家庭承包经营作为农业改革的重要成果,其功绩是举世公认的。根据我国国情和农业生产特点,家庭承包经营要长期稳定不变。然而我国农业的家庭组织同发达国家的农业家庭组织相比有很大差别,要使我国农户家庭经营组织真正适应现代农业的需要,还必须深化改革,必须在具体的组织形式及经营机制创新上下功夫。实践证明,培育和发展家庭农场是实现我国农业微观组织及其经营机制创新的基本目标模式。在对我国家庭农场发展的现状进行分析的基础上,提出进一步发展与创新的对策建议。
2 发展家庭农场的建议和措施
2.1 创建多种类型的经营主体
我国目前家庭农场的主要经营人大致可分为经商致富的商人、相关科研人员、种田致富的农民。这些人具有先进的管理理念,能够将其更好的运用家庭农场的经营管理中,为我国农村的经济发展开辟了道路,尤其是在新形势下,多元化的经营模式顺应时代的需求,不仅扩宽了农业发展的渠道
,也推动了我国农业快速发展。
2.2 提高生产力水平,加强规模化生产经营方式
家庭农场与传统工业的区别就在于土地规模。将分散农记的土地进行集中管理,以家庭为单位扩大整体规模,实现科学的管理方式,辅以系统性的管理理念和指导方针,针对农场的生产、经营等方面加深交流和理解,以促进家庭农场和谐发展,提高农场生产水平和利益,采取有效的经营手段和策略,推动农场科学化,现代化发展,从而带动整个农业的发展,加强我国生产力水平。
2.3 加大政府扶持力度,为家庭农场开辟绿色通道
作为政府部门应多为家庭农场开辟绿色通道,加大扶持力度,财政方面在资金上给予相关优惠政策,按照土地规模提供适度贷款及贴息贷款;政府多为农场主提供技术培训、信息交流平台,引领农场主打破传统土地经营方式,实现土地、资金、技术集约经营,引领农场经营主体运用先进的管理理念,加大资金投入、科技投入,积极运用新技术、新设备、新模式、新品种,提高家庭农场的效率,使家庭农场的经济效益快速提高,让老百姓真正感受到家庭农场带来的经济效益。
3 结语
我国发展家庭农场,既不改变土地所有权的性质和土地使用性质,又能很好地解决农业现代化发展中所需要的土地规模化问题和社会化生产问题。所以,研究我国家庭农场的发展问题就有着非常重要的现实意义。家庭农场作为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不仅在推进农业市场化,实现强农富民新突破等方面具有现实意义,也肩负着新的改革历史使命。当前,着眼于农业现代化目标和乡村振兴战略,各级政府扶持家庭农场的力度越来越大。新时期,在多重因素影响下,家庭农场的发展开始面临新的多样性的风险,但机遇大于挑战。对此,全社会都要积聚共同力量、提供有效对策,农场主需要把握时与势、抓住新机遇,迎难而上打开新局面。 本文来源:《农业开发与装备》杂志/期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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